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惆怅剑 > 第六章原则

第六章原则(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杀手熊惆?”公孙细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他根本不知道这个名字。

江湖上好几个杀手集团都与四海帮有联系,尤其是暗河集团的红云老祖与公孙无病更是有过命的交情。

似乎从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但是公孙细看得出,无名的人并非就不是可怕的人。

“杀你的人!”熊惆补充了一句。似乎这人已经吓懵了,在场上呆呆地站着。

“阁下请见告真名。凡事都有商量,也许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公孙细强自定下心来。至于为何戒备森严的地方,出现了刺客,这个问题他暂时不去想。

一切等躲过危机再说吧。到时一定要把负责警卫的人扒了皮才解恨。

“熊惆。”熊惆的声音波澜不惊,这公孙细以为他报的是假名。有这个必要吗?反正今日之后,公孙细就会消失在人间,知道与否也根本不重要。

“熊朋友,你可知道我是谁?我是四海帮的堂主。杀了我,你也跑不了。”公孙细先是威胁,看能否让这个杀手动摇。谁不知道四海帮,是个跨越几个州的犯罪组织。帮里高手如云,而且睚眦之仇必报,在江湖上恶名滔天。

熊惆坚毅的目光,面上没有一丝情绪波动,说明了他无惧的决心。威胁没有取到一点效果,这也不出公孙细的预料。公孙细突然笑了,杀手不都是贪钱的么?这人似乎很年轻啊,应该会贪财吧?

“杀了我,你也赚不了多少钱。放过我,黄金三千两,不,四千两!而且我发誓,四海帮也不找你麻烦。”公孙细第二招当然采取利诱,没有人没有弱点的,只要能找到一个人的弱点,再征对性的下手,天下何事不可为?

熊惆微微摇摇头,口中说了两个字:“原则。”从事每一行都有那一行的原则。

杀手的普遍原则,也就是行规,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逍遥子的原则是:该死之人,起价一两就杀。不该死的人,万金不从。那一场生死战,报酬就是纹银一两。逍遥子是熊惆的师傅,所以逍遥子的原则,也是熊惆的原则。

而公孙细,就是个该死之人。熊惆只略略一打听,耳朵中就塞满了公孙细犯过的罪行。天下坏人太多,熊惆一个人怎么杀也是杀不完的。除非他作恶时正好撞到熊惆手上,也许会顺手扫灭。

熊惆接受了周八爷的委托,再来调查公孙细,其实不过是求个心安。杀坏人,挣银子,天下至乐也!

公孙细咬牙大叫道:“该死的,是谁收买你的?我出一倍的钱,杀了他!谁他妈也别想好过!”熊惆依然摇摇头,低声说道:“不可能的,这是原则!”

杀手的原则,是收了雇主的钱,就一定要杀死目标,除非杀手本人死了。同时在一次任务中,也不能针对雇主下手。

除非雇主不遵守约定。这个世界上,由许多原则构成,没有原则,天下就会大乱。

公孙细的原则是,只要保住命,一切都无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金钱、女人、地位,在生命前面都不重要了。只要留得有命在,一切都可唾手而得。

原则与原则之间也许有根本的冲突,就象熊惆与公孙细,没有调和的可能性。所以,公孙细就得死,只有他死了,熊惆的任务才算完成了。

公孙细不甘心死,他还可以奋力一搏!所以,他苦练的罗汉功布满全身。一般的棍棒打在他身上,就只会象挠痒一样。传说这种功夫练到极至,连刀斧都砍不进去,这种防守很是可怕。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大商解签七年,才知是封神凡人:掩月宗的日常加钱真君:从提取人生副本开始剑仙大人不会败西游:我孙悟空才不要大闹天宫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我把亲姐锻炼成拳法八级刚成仙神,子孙求我登基福德天官以力证道:从莽牛大力拳开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