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1/ 2)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唐宵啃着手中大大的水蜜桃,一扫刚入城时的颓废感,在大街上东逛逛、西逛逛,惬意不已。
在出入了几个裁缝店之后,原本的麻布衣衫,短短时间就从头到脚换了个遍,只见唐宵身穿金边紫青祥云袍,腰系朱红白玉宽腰带,脚踏锦纹步云履,赫然从乞丐变成了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端的是意气风发,引得路上行人纷纷侧目,更有未出阁的芳华少女一见之下胸中小鹿乱撞,芳心大动。唐宵昂头踏步,俨如一只高傲的公鸡,大踏步向前,心里却是乐开了花,总算是体验了一把所谓的钞能力。
逛着逛着,不自觉间再次来到了之前来过的那间包子铺前,不得不说这家店铺可真算得上是黄金店铺,地理位置极佳,走错路都能走到这里,何愁没有人流量。
闻着包子的肉香,唐宵瞬间感觉又饿了,于是摸着银两,再次踏进店铺。
还是那个浓眉大眼的小伙计,可细细一看,整张脸比之前却稍稍肿了一圈。
唐宵虽然换了一身衣衫,但小伙计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来着。见他又来光顾,赶紧摆手道:“不换了,不换了,为了你两颗桃儿,差点被老爹给打成猪头!”
唐宵哈哈一笑,原本就胖嘟嘟的脸蛋,此刻乍看上去还真有几分猪头的模样。却是当即扔出四个铜钱:“这次不和你换,我有铜钱了!”
小伙计赶紧收了在桌上叮叮作响的铜钱,才不情不愿的打开蒸笼。
见他熟练的拿出荷叶取出了八个又大又白还冒着腾腾热情的肉包子,一边递给唐宵,一边口中嘀咕着:“既然有银子,之前怎么又拿桃子和我换。”
唐宵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谁能想到,不到短短几个时辰,一贫如洗的少年,现在已经身怀巨富呢。
平常人家,一二两银子就能用一个月,现在兜里怀揣着三百多年的银子,让唐宵突然有点飘。
现在吃包子都不吃皮了,把馅吃完,就随手仍给了路边的野狗,一路走来,野狗就已经跟了五六只,眼看还有援军不断赶来,一时间领着群狗过街,声势浩大。
为了不影响到街道治安,唐宵不得不将野狗带到了一处没人的小巷,摊开手,让狗狗们看看这白净的双手早已经是空空如也。
狗子们不相信似的左右嗅着唐宵周身的味道,知道确实已经没了肉包的气息,才带着失望四散而去。
总算是摆脱了野狗的纠缠,拍了拍手,眼看日近黄昏,天色将黑,得赶紧去找地方落脚了。
“好小子,还真是知我心意啊,跟了一路了,在大街上不好下手,没想到还主动来这舞衣深巷,倒是找了个好地方”,几个粗衣汉子说着话,从拐角处走来,堵住了唐宵的去路,一步一摇之间颇有泼皮无赖的风骨。
“老大,他那是衣服也不错,穿着人摸狗样的,可说好了,等下这身衣服可得归我!”
“小子,要钱还是要命?识相的赶紧把银子交出来,不然可少不了一番皮肉之苦!”,为首汉子双目瞪圆,出声威胁道。
唐宵叹息一声,看来不管在哪个世界,财都是不能露白啊,那位大佬大庭广众之下,把钱这么一扔,他倒是浑然不在意,可却给初来乍到的唐宵惹来了麻烦。
不过这点小事,对其他人或许是一场大难,但对于现在的唐宵却是不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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