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风与向日葵(1/ 2)
位于悲泣森林和剑湖交界处,向北的十字路口旁,有一家开了过一百年的小旅馆。? ? 它的第一任主人传说是一位有着兽人血统的的壮汉,却给旅馆取了一个温暖而美好,诗一样的名字——风与向日葵。
尽管外表看起来颇有兽人的风格——它就像是好几间歪歪扭扭的大房子强行拼凑在一起,随手一推就有可能倒个七零八落,但居住在附近的人和时常经过这里的旅行者都知道,这家旅馆有大6中部最美味的黑胡椒土豆泥和最温暖舒适的房间。
秋季的夜晚,繁星缀满天空时,旅馆里照例人满为患。附近的农夫和渔民们喜欢拥挤在柜台附近大声交谈,而旅行者们则更喜欢坐在结实厚重、表面被磨得异常光滑的椅子上,享受旅途中可遇不可求的美味晚餐。
当吱吱嘎嘎,每推一次都让人疑心它会从门轴上掉下来的木门再次被人推开时,柜台旁的男人们大声地哄笑起来。
“伊莱!还以为明年夏天之前你都不会在天黑之后出门了呢!”有人哈哈大笑着说。
“呸!尽情地笑吧!要是你们看见了那天晚上我所看见的东西,这辈子你们都不会敢在晚上出门了!”新加入的客人愤愤不平地说,硕大的鼻子在瘦削的脸上分外醒目。?
“算了吧,伊莱,外面那片森林被叫做‘悲泣森林’可不是没有理由的,这里的人谁没在黑夜里见过些诡异可怕的玩意儿呢,胆小的人可是没办法在这里生活的。”
男人们再次哄笑起来,为了勇敢无畏的他们自己而举杯欢呼,大鼻子的男人摇了摇头,出喃喃的诅咒,从拥挤而杂乱的桌椅间挤过,准备加入他的朋友们。
他并不胖,但很多地方依然只能侧身挤过,甚至要举起双手,当无意间蹭掉了某位客人的兜帽时,他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向下瞥了一眼,并没有打算道歉。
视野中突然出现的一片金黄色让他情不自禁地眨了眨眼,停下了脚步。背对着他的客人有一头对风尘仆仆的旅行者来说太过顺滑明亮的金,精灵独有的尖耳在闪耀的金间若隐若现。
“诸神在上!”他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这儿是有个精灵吗?!”
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像是突然被某个法师施了时间停止的法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那头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的金上。
金的主人头也没回,镇定自若地拉起兜帽,继续他没吃完的晚餐。 坐在他对面的红女孩睁大了眼睛,对所有人露出一个满不在乎、甚至带着一点点挑衅的笑容。
但这里是“风与向日葵”,在它近百年的历史中接待过形形色色的旅行者,有些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有些是声名显赫的英雄,这里的人们即使还做不到处变不惊,也能在片刻的震惊后随即安之若素。
不过是一个精灵而已嘛。虽然定居南方森林的精灵极少在这里出现,但也实在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那又不是一条龙!
寂静很快被嗡嗡的窃窃私语打破,然后柜台边的喧闹声再次响起,大鼻子的男人再次摇了摇头,含含糊糊地道了歉,继续奋力挤向柜台。偶尔还会有几道好奇的目光投向精灵,但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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