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现在搬靠山还来得及么(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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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卫署内,林霄内劲迅速恢复,筋骨肌肉也恢复些许,但依旧还是感到酸麻胀痛,一点都不好受,却又感觉有些痛快,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林霄再一次怀疑,自己难道真的有抖m倾向?
不应该啊,至不济也应该是个抖s才对,抖m算啥啊。
提剑,又将温景煦的佩剑归鞘背好,接着从温景煦的身上搜出内练丹、金疮药和银票等等,这是行走江湖必备三件套啊。
“这是……”林霄一看银票的样式不对,仔细一瞧,发现上面的线条并非银色,而是金色,纸张更为细小,却更为坚韧,摸起来就好像是皮质一样,充满韧性,十分精致,精致得就像是艺术品。
林霄眼眸微微眯起仔细回忆,旋即恍然,不由露出欣喜:“金票,竟然是金票。”
王朝货币有黄金、白银、铜钱,黄金最贵,白银次之,铜钱廉价。
如果是少数的银两,带在身上倒也无妨,但如果是几百两乃至几千两白银,单单是那重量就足以压垮普通人,武者虽然不惧,却也不好带着一大堆银子行事,多不方便。
银票就应运而生了,银票的面额有三种,五十、一百、一千。
一千两银子,重达几十上百斤,却可以用一张薄纸代替,何等方便。
随后,金票也随之诞生,银票代替的是白银,金票代替的是黄金。
大云王朝内,一两黄金可抵百两白银,金票的面额只有两种,一百和一千。
林霄得到的这四张金票,俱都是一百面额,等于四万银两。
“真不愧是世家子,出行身上都带着五万两银子。”林霄想起之前温景煦输给自己的那一万两,不由暗暗感慨。
不过想想自己也不差啊,白鸟剑和星流剑分别都价值万两,真要售卖出去的话,加起来卖个四五万两也是有可能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方壕杰啊。
“忽然好想痛饮一杯啊。”心头畅快,林霄不自觉就冒出喝一杯的想法,只喝一杯,应该不会醉的吧,毕竟现在,自己可是武道内练了,酒量应该有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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